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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離婚案中法院面臨的困境和對策

民生法规  2019-11-12 04:48 字号: 大 中 小

  浅析离婚案中法院面临的困境和对策

  民生法制3月9日讯(通讯员 王远辉)离婚纠纷是基层人民法院时常面对的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较大,离婚案件不同于其它案件,具有经常性、反复性、复杂性等特点法院在办理过程中,时常面对当事人的纠缠、吵闹,笔者根据审判经历,提供一些粗浅的建议  【问题】

  一、违背事实与法律,强求离婚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家庭观念淡薄,没有心,不受婚姻法的约束,遇到有更好条件的异性,就选择离婚,视婚姻如儿戏甚至有的在离婚诉讼中,连自己都找不到离婚理由,希望法院帮助找到

  二、随意找个离婚理由,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有的夫妻结婚时间长了,感觉无味,或者喜新厌旧,想另觅新欢,提出离婚但不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自己不收集证据予以证明,申请法院去收集证据,认为找证据让其离婚是法院的如果法院没有收集到证据,离不了婚,还责备办案法官

  ,纠缠法院

  三、只要婚姻自由权利,拒绝夫妻义务

  夫妻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是婚姻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人的感情欲望要受婚姻法的限制和约束有的当事人只认为离婚是自己的法定权利,但对子女抚养、共同债务等夫妻间的义务却不愿承担,想踢给对方,抛给社会

  四、离婚作为手段,多分财产是目的

  一些案件当事人在婚姻走到尽头,要离婚了,也不想在财产上作丝毫让步婚姻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共同财产不容易认定,我国又缺乏严格的财产登记制度,在证据上很难证明也出现过离婚判决中,在财产方面未达到其预期目的,在法院纠缠不休的情况

  【对策】

  一、加强调解,化解婚姻家庭矛盾

  主要是加强心理疏导,请双方亲属积极做工作诊断清楚当事人的心病,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尽量挽回家庭关系婚后的夫妻应当是一个和谐的整体,共同生活期间需要接纳对方,思想认识上有共同认识抓住当事人内心活动的规律,进一步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促使他们破镜重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多做贡献

  二、依法审判,严格标准,慎重离婚

  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了解双方矛盾产生的原因,分析离婚的真正目的既要依法办事,严格掌握离婚界限,又要注意维护社会道德风尚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与否的唯一标准,如果夫妻感情一直较好,结婚多年,生有子女,只因家庭琐事吵闹而离婚,不要轻易判决离婚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对恶意离婚者,要从共同财产分割上照顾对方对于因婚外情、家庭暴力等原因导致的离婚,要加以干预,坚持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以保护弱势群体的婚姻家庭关系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当事人树立良好的婚姻家庭观念

  夫妻的家庭地位是平等的,夫妻双方都维护家庭团结的义务男女双方择偶时要有正确的观念,切忌草率结婚夫妻应当提高自身修养,杜绝贪慕虚荣,抵制酗酒、***及吸毒等不良习气,提倡文明健康生活,努力使婚姻家庭美满幸福

  四、严格执法,制裁违法行为

  对于没有实现离婚意图,多次搞“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严重影响法院正常工作秩序,经劝解无效的,应当采取强制措施,依法进行处理,向广大人民群众表明解决问题只能依法进行,无理取闹没有好处,还社会一个公平正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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