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生风情

春节期间遇雾霾烟花爆竹将禁售

民生风情  2020-02-07 23:40 字号: 大 中 小

春节期间遇雾霾烟花爆竹将禁售

摘要:方案明确,猴年春节北京市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销售时间为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12日。如遇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将禁售烟花爆竹。

昨天,北京市安监局发布2016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猴年春节全市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销售时间为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五至次年正月初五)。如遇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将禁售烟花爆竹。

北京市安监局表示,与往年一样,猴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时间将从农历腊月25日开始,一直持续到农历正月初五,也就是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12日。2月18日前,烟花爆竹将完成统一回收入库及点监控设备拆除。但是按照《北京市空气重度污染应急预案》要求,在市政府发布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情况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要暂停配送、销售烟花爆竹。

北京市安监局表示,猴年春节,北京将进一步压减城市中心区和建成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着重压减3环以内零售点数量,并将对零售点安全条件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点,如占用盲道、架空电力线跨越、距禁放区和交通干道交叉路口距离不足等情况,坚决不予许可。本市目前还有烟花爆竹长期销售点30余个。

据介绍,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办理计划于2016年1月19日前完成。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由前置变为后置。

也就是说,各区在受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时,应要求申请者先出示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许可工作将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公示、审核、复核、审定、告知七个程序,依照 一个工商执照只能申请一个经营许可证;一个经营许可证只能设立一个零售场所 的原则,严格组织行政许可工作。

另外,了解到,市安监局要求各区严格落实零售点 安全生产保险 制度,提高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防范安全生产事故风险能力。

按照全市要求,各批发和零售单位将签订 安全管理承诺书 ,对因违反承诺内容或经举报查实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点,将纳入 黑名单 管理,终身不得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联系删除。

惠州妇科医院地址
宝宝积食如何清热
佛山男科专科医院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