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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城乡低保标准将于月日起调整提计划

民生评论  2021-12-13 06:24 字号: 大 中 小

娶了现在的妻 苏州市城乡低保标准将于7月1日起调整提高

经5月31日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苏州市城乡低保标准将于2016年7月1日起全面调整。全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750元提高到810元;城乡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及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重残对象、特殊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按原政策规定同步调整。此外,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标准也相应提高,由现在的1200元/月提高到1300元/月。

此次标准的调整,是继1996年建立低保制度以来第15次调整。调整后,全市有近6.7万困难对象受益,其中,城乡低保对象3.02万人,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1.53万人,特残和重残2.03万人

。按此额度调整,全市约需增加社会救助资金2400余万元。截至今年4月,我市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金额为578.84元和503.78元,列全省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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