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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港南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

民生理财  2019-12-02 23:08 字号: 大 中 小

  关于印发《港南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港南教发〔2017〕71号

  关于印发《港南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局各股室、二层机构:

  现将《港南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6月12日

  港南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港南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结合我区教育的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人民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领域的公平正义、保障教育秩序的安全稳定,为深化我区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我区形成系统完备、层次合理、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教育法律制度体系,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评价、支持和监督教育发展的教育法治实施机制和监督体系。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健全完备,教育部门领导干部、校长、教师法律素质与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升,在全社会遵法守法的进程中发挥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二、构建完善的教育法规制度体系

  坚持教育实践与法治相衔接,做到教育实践于法有据,以法律规范引领和推动教育改革、促进和保障教育发展。坚持完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恪守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建立健全公开听证、公众参与、专家顾问咨询、委托第三方起草等制度,形成公开、民主、科学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

  (一)全面提高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质量

  建立教育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制度,优先在学校管理、师生权益维护、教材管理、教学科研行为规范等领域,制定或者修订综合性规章。根据法定职权,抓紧制定出台相关教育标准、规范、程序。按照公开、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涉及教育领域群众切身利益或者重大利益调整的,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须由法治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规定。

  (二)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实施评估制度,对执行中出现歧义或者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制定机关要及时予以解释。要根据深化教育改革发展实践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2017年底前,教育部门要完成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要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立改废情况。

  三、深入推进教育部门依法行政

  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遵循管办评分离的总体思路,加快形成法治化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法律规范的实施与监督机制。

  (一)依法全面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能

  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进一步明确职能权限与,制定并公布权力清单、清单。切实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依法清理、精简行政权力,重点梳理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学校管理等方面的职责。进一步推进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

  ,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制度流程。加快推进内部机构的整合、调整,优化运行流程,提高运行效率,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在重大决策中,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明确。事关我区教育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建立重大教育决策事项的民意调查制度。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建立教育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鼓励专家、专业机构长期跟踪研究重大教育问题。

  (三)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

  为适应教育管理需要,我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着力解决教育领域执法不力问题,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同时加快建立教育综合执法机制,调整内部机构设置,设立专门的执法机构、充实执法人员,实现相对集中行使执法权,对学校违规办学、违规招生、不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侵犯学生权益以及违背师德规范、违规有偿补课等行为开展综合执法。在联合执法过程中,积极会同财政、公安、工商等部门,针对教育经费法定增长不到位、非法办学办班、义务教育学生辍学、教育辅导市场混乱等现象,开展联合执法。对校园欺凌、性侵犯学生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零容忍机制,加强部门合作,会同政法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教育行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执法方式,增强对教育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实时纠正的能力。制定教育行政执法手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教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的操作流程、执法文书等,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评查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制和追究制度。

  (四)全面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的信息公开,并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方式,重点推进教育经费预算、教育公共资源配置、入学规则与招生政策、重大教育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指导、监督学校全面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五)构建多元参与的教育治理体制

  进一步依法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切实发挥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的作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完善教育领域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健全依法办学、教育质量、课程等领域的专业评价制度。形成多元参与的教育治理格局。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和有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六)健全教育领域纠纷处理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在法治框架内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法治途径,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妥善处理各类教育纠纷。建立健全教育系统的法律顾问制度,依法积极应对诉讼纠纷,尊重司法监督。完善教育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机制,规范办案流程,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依法加强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层级监督。健全教师和学生申诉制度。建立健全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制度,吸纳具有较强法律专业知识和社会公信力、知名度,热心调解和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家长代表等,组成调解委员会,发挥人民调解在学校学生伤害事故认定和赔偿中的作用。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建立重大案件协商制度,积极运用法治方式处理信访案件。

  四、大力增强教育系统法治观念

  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自觉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守法、抵制违法,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实施教育系统法治观念提升工程

  以多种形式,对我区教育系统全体干部、学校管理者、教师进行全员法治培训,着重增强法治观念,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执教的意识。分别研究制订教育部门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校管理者及教师的法治培训大纲,明确必修内容和考核办法。建立专项培训计划,着力抓好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法治能力培训,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全体领导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到2020年,完成全员培训,实现领导干部全员考核。

  (二)全面加强学生法治教育

  要把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培养学生法治观念,放在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实践法治的育人功能。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确定各学段法治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要求,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整个教育实践。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社会实践、班队会等课时,加强法治教育,并将义务教育阶段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到2020年,建立科学、系统的学校法治教育课程、教材、师资体系。

  (三)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争取财政专项支持,积极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实践基地要建设成为集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场所,以相对集中的方式,为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实施法治教育提供支持和服务。从2016年开始,我区根据教育部建设若干示范性基地要求,研制标准化的实践基地教学内容、课件资源和管理办法等,逐步加以推广。到2020年,争取在我区至少建立2个实践基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中小学生以多种方式参加法治教育社会实践。

  (四)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

  加大以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为核心的各级教育普法建设,充分利用络手段,促进优质法治教育资源的普及与推广。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课件大赛、青少年法治知识络大赛,支持创办中小学生法治文化节等活动。完善与人大、司法及有关行政部门、社会组织的合作机制,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社会支持络,加强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着力提升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专业素质

  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教学能力。实施法治教育教师专业素质专项培训计划,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建设若干师资培训基地。到2020年,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教师接受100学时以上的系统法律知识培训,能够承担法治教育教学任务,协助解决学校相关法律问题。

  五、深入推进我区各中小学校依法治校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构建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抓住重点,进一步深化落实2012年教育部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将各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推向深入。

  (一)大力推进学校章程建设

  从2017年10月,我区各学校积极开始学校章程制定与核准工作。在此基础上,健全章程核准后的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建设,督促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我区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对中小学学校章程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健全核准制度,加快推进章程建设。到2020年,全面实现学校依据章程办学。

  (二)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按照法治原则和法律规范,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在各学校深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中小学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中小学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健全校长负责制。从2018年开始,我区教育行政部门尝试成立家长委员会,加强家长、社区对中小学事务的参与和监督。依法健全其他社会组织在学校组织及开展活动的规则与要求,完善监督机制。

  (三)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

  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探索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顾问制度,形成妥善预防和解决学校安全问题的法治化框架,完善学校保险机制,进一步提高学校应对安全问题的能力。与有关专业机构合作,依法健全学校师生权利保护机制。健全完善学校的学生申诉、教师申诉制度,设立师生权益保护、争议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机构,吸纳师生代表,公平、公正调处纠纷、化解矛盾。

  (四)全面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根据教育部制定发布依法治校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指导我区从2017年5月启动依法治校考核机制和各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创新考核办法,建立学校自查、专家评审、行政部门复查以及第三方评估、社会评价等多元考核机制。到2020年,学校要全面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形成一批高标准的依法治校示范校。

  六、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推进依法治教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教育部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各部门和各学校要切实增强依法治教的使命感、紧迫感和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一)加强对依法治教的组织领导

  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依法治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推进依法治教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制订年度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切实推进。各学校要建立依法治教领导小组或者协调机制,将依法治教纳入地方法治创建活动的整体框架,落实有关部门在依法治教中的法定职责,形成综合推进机制。要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机制,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强、意识突出干部选拔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领导岗位上来。要在部门预算中列支教育法治专项经费,为推进依法治教提供必要的经费与条件保障。

  (二)健全教育法治工作队伍

  各部门要通过职能调整,明确和加强法治工作机构职能,充实法治机构人员力量。要充分发挥法治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核心作用,明确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统筹教育行政执法、综合处理法律纠纷、普法宣传等方面的职能。积极推行并规范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建立以法治工作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我区教育行政部门至少有1名法律顾问。

  (三)建立学校法律服务和支持体系

  我区要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中小学可视情况和需要配备法律顾问。条件具备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律师协会开展合作、借助其它力量等方式,为所辖区域内的中小学校配备法律顾问,建立未成年学生法律救助机制。

  (四)实施要求

  全面依法治教是一项长期任务,涉及教育行政管理和学校内部治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各校要将落实本规划作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途径,高度重视、认真实施,确保规划的目标要求得以落实。

  落实实施路径,创新工作方法。实施本规划,要以试点引领,推动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实践、积累经验,为全面推广奠定基础;要与我区政府法治建设的整体要求遵循教育的规律、特点,借助各方合力;调动学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循序渐进,针对教育实践出现的典型案例、热点问题,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寻求破解办法。

  明确目标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各提出的目标要求等,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或者修订完善单位依法治教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评估指导。围绕本规划要求,在部门、学校内部建立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健全推进举措。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依法治教资源共享平台和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总结依法治教的经验做法,推广成功经验;选择若干市、县作为依法治教的改革试点单位,指导、支持试点地方、单位创新依法治教的体制机制。依据已制订依法治教评价指标体系,分阶段,对地方各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情况进行评估,树立一批依法治教的示范区域和经验典型,推动规划的全面贯彻实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港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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