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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港南區工商系統2017紅盾護農行

民生理财  2019-10-14 19:29 字号: 大 中 小

  关于印发港南区工商系统2017“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工商所、局机关各股(室)、经检大队:

  经研究决定

  ,现将《港南区工商系统2017年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港南区分局

  2017年3月13日

  港南区工商系统2017年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开展港南区红盾护农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工商局2017年红盾执法2号行动全面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市工商局2017年红盾亮剑系列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绩效工作和我区实际,按照《贵港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2017年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贵工商办发〔2017〕1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红盾护农行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意见》,按照商事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发展大局,积极适应当前农资市场监管的新形势,突出工作重点,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加强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专项抽检,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肥料、农药等农资商品违法经营行为,依托信用监管强化农资市场开办者和农资经营者意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日常经营行为,强化信息互联共享,运用好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不断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效能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7年10月底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部署

  (一)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1.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各单位要始终保持对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违法行为的严管、重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涉农违法违规行为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的农资生产企业、个体户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等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各地农资打假联系点和基层消费维权点的作用,加大对不法农资流动商贩的打击力度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农资经营点(店)为重点地区,以肥料商品为重点,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经营场所和重点肥料品种,着力解决农资市场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违法经营行为:一是经营国家明令禁止、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农资商品;二是掺杂使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三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等恶意攀附他人信誉、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并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商品;四是伪造商品产地、利用广告对商品质量、功效和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五是假借厂家直销、送货下乡、农技服务、科技宣讲等名义走村串户,非法销售农资

  2.整治络交易行为各单位要加强对络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监管,严查通过互联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违法行为要以第三方交易平台和自营交易类农资站为重点监管对象,对访问量大、销售量多的农资销售站(店),实施重点监管和实地检查要认真分析研究络农资经营行为的形式和特点,根据职责分工和当地实际,将工作从线下自然延伸到线上,对发现的假冒伪劣农资线索,追根溯源,深挖销假络,强化后续落地依法查处通过查处一批农资大要案件、曝光一批农资典型案例,形成对络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经营者,促使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3.整治涉农合同签约加大合同帮农工作力度,严查利用订单农业、土地流转合同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定金、抵押金、保证金以及借机推销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合同欺诈行为

  4.强化农资案件查处要加大案件查处的力度,建立案件查处快速反应机制从严查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农业生产受害面大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同时要加大经营农资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将个案查处与行业规范紧密地结合起来

  (二)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1.进一步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各单位要依托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强化对农资市场主体的监管,动态了解辖区农资经营主体状况,切实做到辖区农资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整合农资商品质量监测、案件查处和消费维权等相关信息要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积极发挥其对农资经营主体的信用约束机制,引导农资经营主体守法经营要在继续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进货台账、质量承诺等可追溯监管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辖区农资经营主体和农资市场开办者的诚信经营意识,积极建立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的预警防范机制、问题发现机制和依法查处机制要支持和鼓励信用好的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到乡间设立经营点,提高放心优质农资商品的覆盖面要注意发挥基层优势,按照双随机要求,组织开展农资市场日常检查工作,将农资市场检查与经济户口、信用分类监管等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2.进一步加大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各单位要认真梳理2016年违法销售假劣农资的投诉举报,努力掌握当地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新特点,并紧扣春耕、夏播、秋种等重点农时,以农资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等为重点区域,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和农资集散地、仓储集中地以及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要按照上级机关的经费安排和工作部署,结合农时季节和本地农资使用特点,以农民消费者投诉举报突出、媒体曝光和列入各地农资商品重点监管名单的不合格农资商品及其经营者为重点,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同时注重加强抽检结果分析和抽检统筹管理,提高抽检针对性和不合格农资商品发现能力

  (三)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1.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对农资市场监管软件的应用,坚持抓好数据质量建设,加强数据的采集和录入,确保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推动建立健全全区农资市场监管数据库要切实将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与农资市场监管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农资监管信息化系统的作用,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机制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

  2.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站等媒体,对农资打假行动进行跟踪报道,集中宣传农资打假行动成效同时要深入普及农资基础知识,以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方式,向农民群众宣传普及识别假冒伪劣农资、农资虚假违法广告等知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商品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农资监管制和追究制各单位要建立制,到人,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追究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大面积绝收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与农业、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农资市场监管合力要按照《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积极配合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检测和监管执法工作,做到执法不越位、监管不缺位

  (三)以查办案件为抓手,严厉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影响面大以及影响恶劣的农资案件要及时、严肃查处

  (四)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及时总结开展农资打假行动的工作情况,各工商所分别于2017年5月11日前报送阶段性总结、工作图片(附图片说明),10月11日前报送行动工作总结、工作图片(附图片说明)至港南区工商分局经检大队廖静OA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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