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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全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民生视野  2020-01-22 04:54 字号: 大 中 小

临渭区全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精神,按照《民政部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42号)要求,临渭区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分局决定从2016年5月中旬至6月2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排查对象: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连续六个月以上,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留在农村户籍所在地的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

排查内容:农村留守儿童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就学、户口登记、公民身份证号码、身体状况、居住地址、寄宿情况等基本信息,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受委托监护人基本情况、村(居)民委员会联系人;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户籍人口中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数量。

工作要求:1、各街镇《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完成后,由街镇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报送区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分局。区教育局通过梳理、汇总中小学校、幼儿园核实更新的信息和数据后,按时提供给区民政局。公安分局负责核实更新相关信息和数据后,提供给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根据各街镇报送的摸底排查信息和区教育局、公安分局核实的信息数据,汇总形成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

2、各街镇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并报区民政局,同时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感和紧迫感,扎实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要统筹协调摸底排查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主动作为,要把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做细做实。

3、区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分局要按照具体分工,履职尽责,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到位,按既定时间完成各自任务。为下一步制定全区服务管理方案打下基础。

本次同步安排部署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摸底排查工作,要求各街镇要把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摸底排查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来抓,掌握农村困境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等基本情况,各街镇也要建立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信息库

,为协调推动开展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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