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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我区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落到实处

民生娱乐  2020-02-01 12:22 字号: 大 中 小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把我区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办法(试行)》(简称《办法》,下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社区减灾准备认证的重要意义

我区是全国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省区之一。社区是宏观社会的缩影,增强城乡社区的防灾减灾能力,是减少全社会自然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途径。十二五以来,我区以创建全国和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抓手,在城乡社区推动开展防灾减灾工作,不少社区的减灾能力有了长足进步,但还有相当多的社区对开展减灾工作存在积极性不高、工作开展不正常等突出问题。在全区城乡社区开展减灾准备认证工作,是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是组织实施我区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的具体要求,对推动我区基层城乡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引,以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出发点,注重打基础、抓预防,坚持补短板、提能力,不断增强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水平,努力推动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进入新常态,为创建安全、和谐的社区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人民政府在防灾减灾中的主导地位,充分调动社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和支持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2.坚持因地制宜、力求实效。把认证工作与城市及农村社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从社区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工作推进方式,突出地方特色,确保防灾减灾工作实效。

3.坚持改革创新、协同发展。以新高度、新思维谋划社区防灾减灾工作,遵循客观规律,加强与社区其它工作的协同,努力推动社区防灾减灾工作实现机制和实践新突破。

4.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注重整体规划,坚持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分年度、分批次推动城乡社区达到减灾准备认证标准。

(三)总体目标

以制定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广西地方标准为契机,促进全区社区综合减灾工作实现标准化、制度化。至十三五末期,全区不少于95%的社区达到减灾准备认证标准,城乡社区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社区综合减灾工作走到全国前列。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年度认证任务

我区共有16197个社区(含村民委员会),十三五期间,认证工作至少要覆盖95%的社区(即15387个)。认证工作宜分步实施、有计划推进。各设区市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需通过认证的社区比例分别不低于10%、25%、25%、25%、10%,当年超额完成的任务,超额的百分比可列入下一年度合并计算。

(二)分层次推进认证工作

条件成熟的社区,优先安排认证;拟申报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社区,可将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与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申报、遴选工作相结合,同步推进;对于基础条件薄弱的社区,特别是生态环境恶劣、灾害风险严峻、防灾减灾基础薄弱的农村社区,可结合农村社区建设、生态乡村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扶贫攻坚战略,按照认证标准分步落实相关工作,争取让这些社区尽早达到认证标准。

(三)政府和部门合力推动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切实做好牵头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协调配合,按职责指导和帮助社区加强减灾能力建设。民政部门指导社区健全综合减灾组织机构并制定符合社区实际的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公安、民政、国土、水利、农业、林业、卫生计生、气象、地震、海洋等部门,指导和支持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做好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隐患排查,落实风险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发展改革、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地震等部门指导和支持社区设置、改造或新建临时避难场所;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支持和帮助社区建立防灾减灾应急队伍,并在每个社区配备1名灾害信息员。

(四)严格程序和认证标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牢固树立防灾减灾的意识,确保社区自评自查、乡镇(街道)审核、县级现场认证、市级审核推荐、自治区审批等认证程序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确保认证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进行现场认证,评分低于90分的为减灾准备工作不合格社区,评分高于或等于90分的为减灾准备工作合格社区。

(五)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建立对认证社区定期复核制度,对社区减灾准备工作进行定期再考核、再评估。定期复核每三年进行一次,可与认证工作同步开展,通过定期复核的社区即保留达标社区资格,未通过定期复核的社区即取消达标社区资格,相关情况由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向设区市进行通报。

四、实施步骤

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推进:准备工作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绩效评估阶段。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6 年6月-7月)

设区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减灾委员会根据《办法》和自治区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本行政区域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十三五各年度认证工作任务,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社区干部的业务培训,夯实认证工作的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 年8月-2020年10月)

围绕十三五期间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至少覆盖95%社区的目标,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各级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采取现场认证、集中评审、络公示等方式,利用4年多时间,完成全区至少15387个社区的减灾准备认证工作,社区的防灾减灾能力、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大幅度提高。

(三)绩效评估阶段(2020 年11月-2020年12月)

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对十三五期间我区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梳理,组织自治区减灾委专家委员会有关专家对全区城乡社区减灾工作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对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的综合成效、社会影响作出科学、全面的评估,为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划十四五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2016年开始,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将纳入自治区对设区市绩效考评体系,各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办法》和本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认证工作。同时,各地要加强统筹和协调,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务实推进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深入开展。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领导,将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促进认证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覆盖面广、涉及社区数量多、工作量大,各市、县要坚持问题导向、政策引领,认真研究符合地方实际的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强组织实施和经费支持。各级在推进过程中,要注重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必要时可采取购买社会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的方式支持社区开展认证工作,相关工作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络等宣传媒体,结合、微博、微视频、动漫等新兴媒体的传播优势,拓宽社区减灾准备认证的宣传渠道,营造社区减灾全民参与的氛围。要广泛宣传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各级媒体、站上开辟专栏,宣传认证工作的最新动态和取得的成效,使社区减灾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及时总结分析。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是我区的创新亮点工作,可借鉴的经验比较少,各级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能,按年度做好总结分析工作

,及时发现、总结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为各市、县和各部门、单位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推动认证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减灾准备认证评分细则.docx

2.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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